一、食品安全常識
1、購買食物時,注意食品包裝有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是否過保質期,食品原料、營養(yǎng)成分是否標明,有無QS標識,不能購買三無產品。
2、打開食品包裝,檢查食品是否具有它應有的感官性狀。不能食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若蛋白質類食品發(fā)粘,漬脂類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發(fā)酵的氣味或飲料有異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無證攤販處購買盒飯或食物,減少食物中毒的隱患。
4、注意個人衛(wèi)生,飯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凈消毒,不用不潔容器盛裝食品,不亂扔垃圾防止蚊蠅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二、什么是食品摻假、摻雜和偽造?
(1)“摻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價或沒有營養(yǎng)價值的物品,或從食品中抽去了有營養(yǎng)的物質或替換進次等物質,從而降低了質量,如蜂蜜中加入轉化糖,巧克力餅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摻雜”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雜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鈉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紅磚木等。
(3)“偽造”是指包裝標識或產品說明與內容物不符。
摻假、摻雜、偽造的食品,一般應由工商行政部門處理。對影響營養(yǎng)衛(wèi)生的,應由衛(wèi)生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三、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哪些種類?
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3)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4)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5)營養(yǎng)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6)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8)未按規(guī)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
(9)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0)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11)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
(12)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