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達學習中央、省、市委、市衛(wèi)生計生委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指示、決定,研究制定具體貫徹意見和措施; 2.研究制定學校工作總體發(fā)展思路,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3.研究制定學校機構設置規(guī)劃; 4.研究制定有關學校發(fā)展的政策、制度、規(guī)定; 5.研究決定學校黨委年度工作計劃; 6.研究討論學校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7.研究審定需呈報上級有關部門的重要請示; 8.研究討論需要下發(fā)的重要工作安排; 9.研究討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jiān)督責任的具體措施、辦法; 10.研究分析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制定具體的改進措施; 11.研究討論群眾舉報、上級交辦的重要案件辦理情況; 12.研究加強機關黨建工作; 13.研究討論學校黨的組織、思想、作風、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大問題; 14.研究制定黨委自身建設的有關制度和規(guī)定; 15.研究決定黨委的機構設置; 16.研究決定中層干部的選拔、任免; 17.研究決定向上級推薦的干部建議人選; 18.研究制定獎懲制度和規(guī)定; 19.研究決定后備干部人選; 20.研究決定重大突發(fā)事件的處理意見; 21.研究討論大額資金支出的使用情況; 22.研究討論工程建設項目問題; 23.研究討論一次性涉及二萬元以上的物資、設備等有關政府招標采購項目問題; 24.研究討論專項資金使用監(jiān)管問題; 25.研究討論目標責任完成情況; 26.研究落實有關離退休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27.研究討論年度工會工作; 28.研究討論年度共青團工作; 29.研究討論婦聯(lián)工作; 30.研究決定市委、市政府、市衛(wèi)生計生委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及需要黨委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